北京舞蹈學院第一位博士生導師呂藝生先生的《舞蹈美學》讀畢。作者實踐性強,視野開闊,在博覽群書方面印象尤為深刻,但美玉微暇,揀出八處硬傷,一并提出,以利讀者。
一、排骨也是肉
該書28頁說:“從哲學這一視角來看,我們說的舞蹈美學實質上就是舞蹈哲學”。不然,哲學涉獵萬物,美學專注藝術,此寬窄之別也。哲學求證的是什么是什么,美學玩味的是最好是什么,此動***之別也。哲學研究的是規律,美學琢磨的是標準,此成果之別也。哲學運用邏輯思維,美學捕捉活的形象,此方法之別也。舞蹈美學離不開作品的印證,舞蹈哲學糾結在理念和方法,此性質之別也。當然,兩者之間有關系,但是有關系不等于是一回事。譬如:舞蹈美學與舞蹈學,舞蹈學與舞蹈教育學并舞蹈管理學,舞蹈美學與舞蹈史并舞蹈概論。一詞一義一概念,必須嚴格限制。呂老飽讀哲學,A是A的道理不用多說。
二、一世界舞蹈
該書31頁說:“如果把藝術學作為一級學科,那么舞蹈、音樂、戲劇、美術等就應是它的二級學科。舞蹈美學(或舞蹈哲學)也是藝術哲學(或藝術美學)的二級學科”。不然。如果藝術學作為一級學科,那么二級學科應是舞蹈學,而舞蹈美學(或舞蹈哲學)將作為舞蹈學的下位類。換言之,所有被冠以“舞蹈”詞頭的所謂“學”或“學科”,均應列入“舞蹈學”之下。否則,舞蹈教育學是教育學的二級學科,舞蹈管理學是管理學的二級學科,舞蹈心理學是心理學的二級學科,還有舞蹈歷史、舞蹈醫療、舞蹈傳播、舞蹈服裝之類,都將作為有關學科的“二級”而存在!這是普及還是泛濫?難道這種在哪兒都碰見舞蹈的“學科設置”,就是呂老所謂“具有起碼系統觀的人”的認知嗎?
三、求同不如求異
該書237頁說:“舞蹈人體***能的超常發揮,與體育競賽中的極限,都是人的本質力量的表現,其本質沒有區別”。不然。體育是體育,舞蹈是舞蹈。如果僅僅因為“超常性”與“極限性”就認為“其本質沒有區別”,那么武術呢?特技呢?特警呢?他們都不乏超常極限之舉,是不是也可以說他們同舞蹈在“其本質沒有區別”呢?真的不行!動物的關鍵詞是動,人的關鍵詞是情,動物的本質是運動,人的本質是信仰。有情之動與無情之動不可同日而語,純粹技術與純粹藝術不能混為一談。
四、表演原是試金石
該書357頁說:“舞蹈表演,是舞蹈的本質,沒有表演的舞蹈不是舞蹈”。不然。民間舞,是人類一切舞蹈的母體,是永葆舞蹈本質的藝術形式。請問:民間舞區別于其他舞種的本質是什么?是傳承嗎?古典也傳承。是群眾嗎?街舞才群眾呢。是地域嗎?遷徙算誰的?是通俗嗎?如今何事不通俗?所以,民間舞的本質恰在自娛而不在表演!如是,民間舞算不算舞蹈?必須的!那就換表述:舞蹈自娛,是舞蹈的本質,沒有自娛的舞蹈不是舞蹈。咋樣?其實也無須如此過激,因為呂老自己提出的民間舞的“兩類三層論”之第一類與第一層都是—自娛。換言之:戲劇表演是戲劇的本質?體育表演是體育的本質?功夫表演是功夫的本質?好像不能這樣說,因為無論什么表演,都是手段,而手段同本質沒多大關系。
五、孔子哪有這么說
該書415頁說:“善,是個獨立概念,美,也是個獨立概念,但他們常常聯系在一起,孔子就是這樣贊賞善,他認為美與善是一回事。在評價《韶》樂時,他說‘盡美也,又盡善也’,這就是中國有名的成語‘盡善盡美’。”不然,查中華書局1980版楊伯峻的《論語譯注·八佾篇》3·25:子謂《韶》“盡美矣,又盡善也”謂《武》,“盡美矣,未盡善也。”再看楊注:“美”可能指聲音言,“善”可能指內容言。據此,孔子當時用的是兩個標準,他并沒有把美和善當成一回事。話再說遠一點:美是藝術標準,善是道德標準,真是客觀標準,那種把“真善美”三者放在一塊的習慣用法也真夠拼貼的。
六、“根部”未曾“出淤泥”
該書413頁說:“《荷花舞》的荷花本就是人人喜愛的一種花,本來中國人就有賞荷的習俗,它的花開得艷麗柔媚,它的蓮葉如小船在水中漂泊,它的根部是‘出淤泥而不染’,”不然。說到荷花,那就離不開《愛蓮說》,周敦頤稱“陶淵明獨愛菊”,“世人甚愛牡丹”,竊以為今人超愛玫瑰,呂老說“人人喜愛”荷花,未必。其二在“出污泥”與“出淤泥”不同,“污”乃不潔之謂,“淤”為沉積之意。“淤”是原文,“污”是俗說,既加引號,應以原文為準。最奇的是“出污泥而不染”的為什么僅僅是“根部”?如是,荷葉,荷花、還有蓮蓬又之所從來呢?其實所謂“根部”即:藕,藕作為蓮的地下莖,它是不應該更不可能“出淤泥”的。據此,“出淤泥”的不是“根部”,而是從“根部”生發的那些“濯清漣而不妖”的東西。
七、形式主義在不在
該書390頁說:“我們已經認定舞蹈或舞蹈美是一種意識的肢體表現,如果丟掉了意識在人體中的意義,勢必有滑到身心二元論泥沼中的危險,這不僅是一種懸掛于空中的空談,舞蹈的靈與肉的統一恰是人的生命規律。因此,我們盡管不認為先鋒派們的實驗無意義,但卻不承認真正形式主義的存在。這就是我們認可舞蹈的形式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因。”
該書393頁說:“其實如果動作本身有明確的動作涵義,它的價值不見得就比無含義動作更有價值”。
在上一段引文中,呂老對形式主義作出了堅決的否定;在下一段引文里,呂老對純形式的“無涵義的動作”卻作出了明確的肯定。撇開這兩者之間的自相矛盾不談,對于當下的擺在我們眼面前的大量的無意味的舞蹈,我們應該采取什么態度?換言之,真正的形式主義的存在是鐵打的事實,此其一。而形式主義又未必不是某種意味的傳達,此其二。更具反諷意味的是,所謂“無涵義動作”,竟遠非是我們想做就做得出來的。進言之,先鋒派們的實驗到底有什么意義?能不能把“無意義”也認可為一種意義?最后,有沒有純粹的“形式美”?當然有!就是日月山川。
八、喧賓奪主為哪般
《舞蹈美學》全書中的引用有點過。以朱立人主編的《現代西方藝術美學文選·舞蹈美學卷》為例:全書引用共55次,若按每次平均60個字計算,也有3000多字。再以該書129頁—142頁這13頁為例,其間共有29處引文,而引文字數占到半頁的就有10頁,故引文占到全文的一半左右。結果是:雖然大師、名著屢見不鮮,但作者的本意卻語焉不詳。通觀全書,凡該論證處多有大師、名著出馬。如是,稱教材則可,稱專著并“體系”則謬矣。
以上八條,略表敬意,如有冒犯,猶望海涵。